理论
2010年 第 24 期
总第 556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资产弃置义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  者
缑宇英

作者单位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 712000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资产为例,探讨了企业对资产弃置义务的规范与业务处理,并对设立资产弃置准则、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资产弃置义务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我国对资产弃置义务的规定散见于2006年颁布的固定资产准则、或有事项准则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企业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发生的支出。对于核电站设施的弃置及恢复环境义务,企业应按照现值计算确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石油天然气行业承担的矿区弃置义务,在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主要涉及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和恢复生态环境等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