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10年 第 03 期
总第 535 期
财会月刊(下)
理论
美国金融危机的会计原罪

作  者
何 玉 李 杰

作者单位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南京 210046 山东临沂市肿瘤医院 山东临沂 276000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改善现行风险会计系统、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和治理金融危机的会计对策,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危机   风险会计   风险管理

      一、美国金融危机的会计原罪分析
  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许多美国金融巨头倒闭的根源是它们滥用一些高度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譬如信用违约掉期(CDS)、次贷担保债务凭证(CDO)、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导致AIG、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危机的罪魁祸首就是CDS。所谓CDS就是一份买卖双方的协议,其中买方承诺定期按照固定的价格向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以换取在第三方(如住房贷款中的买房人)违约情形下由卖方予以补偿的权利。从产品性质上看,CDS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不仅是一种有效的债务保险政策,而且还可以不受一般保险合同常有的管制。一般来说,CDS的购买者是银行,而CDS的销售者通常是保险公司。由于CDS定价中没有考虑系统风险溢价,故而定价极低。一方面,银行由于可以通过CDS来规避风险而获取次贷的巨额收益,从而积极放贷;另一方面,由于美国经济持续增长,住房价格“只涨不跌”的神话使得人们愿意贷款买房。然而,由于住房“只涨不跌”的神话最终破灭,次贷违约比例升高,最终导致泡沫破灭,酿成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