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企业集团业绩的模糊综合评价

作  者
米辉辉 李永臣

作者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3

摘  要

      【摘要】本文以股东为评价主体,首次提出基于不同模糊现象采用不同的正态分布隶属函数评价企业业绩的方法,并建立了正态分布隶属函数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使得企业集团的综合业绩评价更加客观、准确。
  【关键词】模糊综合评价   正态分布   AHP法

      由于企业集团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它有别于单个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此企业集团的业绩评价也应当有别于一般单个企业。我们评价一个企业集团的业绩,指的是其作为一个经济联合体的整体业绩,即综合业绩。企业集团的综合业绩评价,是指对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运营状态进行周期性评估的一种评价,其主要用以分析企业集团的成长状况和发展潜力,并分析、比较各集团的实力。
  企业集团是多个利益集团共同参与经营的,不同的利益主体评价企业集团业绩时就会有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因此,在业绩评价过程之中确定评价主体是极为重要的环节。
      我们将企业集团业绩评价的主体确定为以下四类,即政府、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目前,对上市企业集团业绩评价的方法主要是功效系数法、主成分分析法与综合判断分析法(模糊评价),并且对于模糊评价方法的运用较简单。本文将从概率与统计的角度,根据大样本量下指标值服从正态分布这一特性,将改进的模糊评价与层次分析法(AHP)结合起来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