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损益表要素的重构

作  者
杨同胜 吴 杰 魏 萍

作者单位
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荆州 434023

摘  要

      【摘要】本文对IASC、FASB和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损益表要素定义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要增添会计要素和重新构建我国损益表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要素   比较   损益表

      目前一般将会计要素分为两类,即反映会计主体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的要素(资产负债表要素)和反映会计主体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的要素(损益表要素)。但具体要把会计对象划分为多少会计要素,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世界各国对会计要素的分类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产生了影响。本文将在分析比较各国损益表要素的定义和分类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新会计准则中损益表要素定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损益表要素定义、分类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类。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三大要素构成了我国损益表的基本内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概念公告《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中,将会计要素分为十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89年7月公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将会计要素分为七类。笔者现分类进行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