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7年 第 01 期
总第 426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引入保险资本 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

作  者
李晓庆 叶彩霞

作者单位
河海大学商学院 南京 210098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南京 210002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对银行的保险资本概念做了介绍,并针对该概念设计了相应的贷款信用保险合约,然后基于该保险合约构建了保险资本成本——保费的计量模型,最后对引入保险后保险对银行支付函数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资本管制   贷款信用保险   保险资本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步伐逐步加快,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提高本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一方面放松了对银行业的监管,另一方面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采用了比以往更严格的监管措施,使之成为银行监管的核心。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为了既能满足银行最低资本监管要求、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又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文将保险用于银行贷款的非预期损失控制,创造了保险资本,并以此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
  一、贷款信用保险与保险资本的概念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明确规定,资本的作用是抵御银行资产的非预期损失,为银行在遭受损失时提供缓冲。银行的呆账准备和保证金等一般用来抵御资产的预期损失。通常来说,预期损失是实际损失概率分布的平均值,而非预期损失是实际损失概率分布的标准差。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做出了具体规定: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