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6年 第 4 期
总第 399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简析《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

作  者
司振强 赵霞

作者单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大连市保税区财政局

摘  要

      【摘要】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试行。《暂行规定》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束缚,扩大了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对资产减值准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暂行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阐述了其对我国会计理论和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   确认   计量   公允价值   减值准备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的先进成果,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弥补了我国一直没有专门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会计规范的空白。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上率先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暂行规定》有利于境外上市银行的国际协调,可提高金融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对我国金融企业的改制必将起到推动作用。与我国目前实行的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相比,《暂行规定》在以下方面有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