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及成本核算问题探究

作  者
夏萍

作者单位
新乡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阐述了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 高等教育成本   高等教育收费   能力原则   受益原则

      各国学者从经济学、社会学、经营学中为高等教育收费寻求理论支撑,归纳起来主要有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公平理论等。我国高等教育收费主要依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同时在确定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原则时提出要兼顾能力原则和受益原则。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在《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一书中,按照“谁受益,谁投资”、“多投资,多受益”的经济学原则,指出无论在什么社会、什么体制的国家中,高等教育的成本都必须由家长、学生、纳税人(政府)和高等院校共同承担。高等教育的成本必须由这些主体分担,是基于高等教育价值多元化这个思想基础。作为需求者,各自应承担起对高等教育相应的责任:政府是高等教育的主办者,也是受益者,因此应在受益范围内支付教育经费;个人接受高等教育能够在未来获得收入,学生及其家庭是受益者,应支付学费和杂费;除政府和学生之外,社会团体也能从高等教育中受益,如企业通过聘用高校毕业生能提高利润水平和工作效率。学生、学生的家庭以及社会团体既然从高等教育中受益,那么就应该分别承担一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只是分担的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