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4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规则的经济学思考

作  者
胡启亮 董盈厚

作者单位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摘要】本文从经济学视角提出“反机会主义假设”,并从制度和契约两个层面分析了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规则的经济学意义。
  【关键词】视同销售   反机会主义   逆向选择

      一、视同销售规则的制度中性
      新制度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提出的科斯第二定理认为,交易成本为正时,制度是重要的,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效率,制度是决定效率的内生变量。经济学家阿罗把交易成本定义为制度运行的成本。杨小凯(2003)则把由制度和合约安排决定的交易费用归纳为内生交易费用。林毅夫(1989)认为,制度安排是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包括法律、规章、政府政策及习惯、习俗等。按照经济学观点,增值税法不仅是制度,而且是制度中管束增值税纳税行为和关系的正式规则,是道格拉斯·诺斯所定义的一种基础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