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5 期
总第 629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考试
2012年高级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作  者
李 刚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案例分析题一
资料:
新华工业原为一家国有工业企业,2007年8月,该企业原厂长因经济问题被免职,陈某被任命为厂长,陈某上任之初,拟对企业人事进行调整。在厂长办公会上,厂长陈某提出3项动议:一是建议聘任赵某为总会计师,赵某虽不懂会计,但工作认真、原则性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在加强内部管理中能发挥技术优势;二是自己主抓技术开发,厂里财务会计工作由副厂长王某全权负责,所有财务收支和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最终由王副厂长审批、签署;三是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因举报前所长经济问题受到开除处分,孙某遭受打击报复问题属实,建议撤销对孙某的处分,恢复其名誉,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
该企业2008年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在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
(1)3月,公司财务处处长林某退休离职,在人事处处长万某的监督下与新任财务处处长吴某进行了工作交接。吴某上任后将其女儿调到财务处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事后得知吴某从事会计工作刚满2年,而且也不具备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4月,该公司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一批,销售价款扣除旧货物的收购成本共计10万元,单位内部办税人员小张在计算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了销售额计算纳税,财务处长吴某认为既然是以旧换新,因此应该扣除旧货物的收购价款后作为销售额纳税。
(3)5月,该公司准备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净资产额为850万元,股东会议准备折合的股份总额为1 000万元。
(4)6月,该公司经过指导后顺利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人数为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人数为2人,某日的股东大会会议上,考虑到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李某在家休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由本公司股东姚某接替其担任监事。
【要求】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和税收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聘任赵某为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所有会计工作由副所长王某全权负责是否符合规定?将受到打击报复的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事项(1)的情况,分析该公司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事项(2)的情况,对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业务中,谁的说法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根据事项(3)的情况,说明公司折合的股份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根据事项(4)的情况,分析该公司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提示】
(1)聘任赵某为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担任总会计师应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所有会计工作由副所长王某全权负责,所有财务收支和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最终由王副所长审批、签署不符合规定。
理由:①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②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
将受到打击报复的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将受到打击报复的财会部原会计孙某安置到后勤部门当物资保管员不符合规定。
(2)①财务处处长工作交接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工作交接,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不能由人事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②吴某接任财务处处长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首先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所以吴某不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③吴某女儿担任的工作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所以吴某的女儿不能在甲公司财务处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也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对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业务中,办税人员小张的说法正确。
理由:根据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除税法有特殊规定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货物的收购价格。
(4)公司折合的股份数额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5)公司监事的选举有错误。
①由股东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②职工监事的比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理由: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本题中,股东监事姚某替换了职工监事李某后,监事人数少于了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