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2 期
总第 52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下增设三级明细科目及相关会计核算

作  者
马春燕 孟祥展 李 娜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的内容宽泛复杂,会导致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不高,并且不利于会计人员填写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此,本文建议按核算内容增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三级明细科目。
  【关键词】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一、增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三级明细科目的必要性
  1.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的会计信息相关性不高。“资本公积”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下核算的内容有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股份支付、套期保值,核算的内容和所涵盖的范围比较广,单单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来核算不能够反映所核算的具体内容增减变动的情况,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比较低,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评价和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