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2 期
总第 52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作  者
马 丽

作者单位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兰州 730050

摘  要

      【摘要】本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及应用指南的解释,通过实例阐述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及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商誉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简介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通常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回收或追加投资外,一般不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适用于如下类型的股权投资: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此种情况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对这部分投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指除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之外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要根据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之进行相应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