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9 期
总第 59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核电企业事故风险准备金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设计

作  者
张炳才1 何雅倩1 张思齐2

作者单位
(1.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广州 510640 2. 广东商学院 广州 510320)

摘  要

      【摘要】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事故造成了数兆日元的损失,对日本本国和周边国家带来深远的影响,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已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显然,传统的资金来源如保险基金难以满足如此巨大的救援和重建所需的资金。本文提出建立核能企业国际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设想,通过向核电企业定期提取一定资金的方式,达到让同行业企业共同承担事故发生的风险的目的,这对减轻政府负担、加强国际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风险准备金   核电事故   核能安全   市场经济

      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核电技术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为人类的发展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幸的是,1979年美国三哩岛核电厂事故、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事故,还有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燃料泄漏事故,都给核电技术的应用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国际能源危机的大背景下,已经在适应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对环保的迫切要求上显示出巨大竞争力的核电业,再次面临如何发展的问题。核电事故给企业和国家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以及灾后庞大的重建资金问题、补偿金赔付问题等将是核电发展的又一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