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9 期
总第 59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会计影响

作  者
毛江贤

作者单位
(浙江江山市旅游局 浙江江山 324100)

摘  要

      【摘要】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是企业应付职工薪酬中的一项特殊业务,也是各类企业中较常见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本文主要分析了非货币性职工福利的性质以及对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的各个环节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自产产品   非货币性福利   应付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即将实物发放给职工,它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企业将自产的产品或外购的商品发放给职工、将拥有的或租赁的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以及向职工提供包含补贴的商品或服务三种形式。其中,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发放给职工是非货币性福利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其会计核算也最为复杂。本文将重点讨论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职工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