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0 期
总第 38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对内部交易固定资产抵销处理的改进

作  者
覃 琴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集团内部固定资产购销活动产生的未实现销售利润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及利润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但在实际编制中企业并没考虑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会计处理,本文就此展开讨论。
例:假设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乙公司,销售成本为80万元。乙公司购买该产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以直线法按5年年限进行折旧,净残值为零。假定交易时间为2000年1月1日,为方便计算,该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在交易当年按12个月进行折旧。按照现行处理方法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