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0 期
总第 382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的会计处理方法浅见

作  者
吴艳秋

作者单位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2005年1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今年我们将在总结去年下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改革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国家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互相配合,在总结东北地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广的方案。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