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3 期
总第 555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涉税会计处理

作  者
吴水泉

作者单位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咸宁 437100

摘  要

  【摘要】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真正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这使原有的固定资产涉税会计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从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出发,系统介绍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不同情况下的初始成本确定及涉税会计处理。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   首付金额   进项税额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后,使原有的固定资产涉税会计核算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现有的会计教材(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没有作具体介绍,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在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运用已掌握的会计理论知识,组织涉税业务的核算。本文就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涉税会计处理谈点个人看法,以供实务工作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