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2 期
总第 39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后进先出法新解

作  者
姜海华

作者单位
湖北襄樊

摘  要
      我国会计制度之所以允许企业对存货的发出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计价,旨在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因为在这种计价方式下,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按照最近购货的单位成本来计算,可以使当期成本增加,期末存货价值减少,从而使利润也减少。其实质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与表现。
  例:ABC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甲材料本月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