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参考借鉴
消费积分核算的增量成本法与递延收益法

作  者
屈志凤

作者单位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管理学院 武汉 430065)

摘  要

      【摘要】目前,我国会计界对消费积分的研究才刚起步,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账务处理程序。本文阐述了消费积分核算的增量成本法和递延收益法的含义及账务处理,并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消费积分   增量成本法   递延收益法

      对于消费积分、赠券奖励等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国内对于消费积分促销模式的会计处理形式各样,实务操作不统一,有的商家对消费积分不做任何账务处理,有的使用增量成本法来处理,有的则使用递延收益法来处理。本文将重点阐述后两种方法。
一、消费积分的增量成本法
1. 增量成本法的含义。增量成本法指的是将消费积分的兑换视为消费积分行为的组成部分,视作因消费积分而增加的额外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可靠地预计并加以确认的一种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第十九条规定:与同一交易或其他事项有关的收入和费用应同时加以确认。其符合通常所称的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要求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和计量,增量成本法很好地体现了这一原则。
2. 增量成本法下的账务处理。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取得的收入全部确认为当期的销售收入,而将该消费积分部分作为与收入相配比的预计提供免费或打折商品或服务的成本,确认为“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待实际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时,再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做视同销售处理,企业应该按照兑换金额确认收入,冲销预计负债,同时结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