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3 期
总第 519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作  者
梁文涛

作者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山东潍坊 261011

摘  要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如何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以使企业获得最大的节税效益,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企业组织形式、纳税方式、适用税率和税前扣除项目四个方面用实例介绍了纳税筹划的做法,以供企业参考。
  【关键词】纳税筹划   组织形式   纳税方式   适用税率

  一、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1. 相关规定。我国目前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筹划思路。通过计算不同组织形式下企业税负的大小来选择税负最轻情况下的企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