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9 期
总第 587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会计处理缺陷及修正

作  者
曾繁英(教授)

作者单位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福建泉州 362021

摘  要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作为利润表项目,应有明确涵义、传递确切信息。现行会计准则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业务的会计处理导致该报表项目失去信息含量。本文通过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业务的会计处理修正这一问题。
      一、提出问题
  一项交易或事项如何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十分重要,因为财务报表是主体向外部交流财务信息的主要手段。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可供企业选择的金融投资品日益增多,也为企业投资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交易性金融资产便是管理层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而短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交易而非使用,且多数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活跃市价,变现能力强。由于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更能反映该资产给主体带来的预期收益,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也要求应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