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刍议高校会计制度科目设计之不足

作  者
黄 宁 张李杰

作者单位
河海大学 南京 210098

摘  要

      【摘要】《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核算资产负债等静态信息的设计上可圈可点,但其动态科目设计依然存在缺憾。为此,本文主要就《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动态科目设计存在的不足加以分析。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   动态科目设计   会计信息质量

      高校会计是对高校经济业务的反映,不仅要体现在静态时点上,而且要体现在动态时段中。财政部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简称“高校新会计制度”)着力改革不合理的核算基础、增强对资产负债等科目的功能设计,无疑可以打造出更为精准的静态时点会计信息,但是在对动态过程的反映上,其科目设计依然没有解决经济业务反映不便捷、不清晰等问题。
  一、经济业务反映不清晰,缺乏系统性
  反映是会计的基本职能,必须明确,高校会计应该反映的对象是高校的经济业务。按照业务内容可以将高校的经济业务划分为三大块,即教学业务、科研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教学和科研是高校的主要经济业务。然而,高校新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设计没有从系统的角度看待高校的经济业务,依然纠结在资金的拨付使用上。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看不到“教学收入”这样显见的字眼,一级收入科目的设置也不以经济活动内容来划分,而偏向以资金的来源渠道划分。例如,“财政拨款”科目反映的是学校从财政部门获得的经费数,其中包含了教学、科研和其他非基建项目的多种用途财政补助,其更多的意味是描述学校与国家的依存关系,并不是学校功能性业务的反映。再比如“科研业务收入”科目的真实内涵是学校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的科研经费,并非学校全部科研活动收入。因此,高校新会计制度的收支科目设计不能及时、准确、便捷、完整地反映高校经济业务的动态过程,在会计基本职能的有效实现上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