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0 期
总第 552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刍议

作  者
王莉霞 卜 华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摘  要

  【摘要】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确定是实务中的一个难点。本文分析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自制固定资产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以使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更加明确。
  【关键词】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   购进货物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然而,企业执行《条例》和《细则》相关规定一年多来,普遍反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明确、实务中难以操作。为此,2009年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本文通过对《条例》、《细则》和《通知》等相关政策的解读,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确定作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