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0 期
总第 552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作  者
周春玲

作者单位
新疆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疆伊宁 825000

摘  要

  【摘要】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在实际操作中,依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使用的有些会计科目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业务的需要,并且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本文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委托贷款”、“逾期贷款”、“国家债券”、“住房公积金”、“专项应付款”、“业务收入”、“业务支出”科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阐述,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会计核算   科目设置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建立十余年,在支持我国住房改革、住房建设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现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是1999年10月14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至今已使用近11年。随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迅速发展,有些会计科目的设置显现出不合理之处,如有些会计科目设置重复,有些会计科目内容不够细化,影响到会计处理的可操作性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笔者根据实务操作经验,对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以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