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 期
总第 654 期
财会月刊(下)
审计与CPA
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

作  者
杨玉新

作者单位
(大连理工大学审计处 大连 116024)

摘  要

      【摘要】伴随着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隐藏在审计中的潜在风险逐步暴露出来,其中法律风险、社会风险、道德伦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公告风险是由公告制度引起的最主要的风险。本文通过分析审计公告制度前提下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探讨和研究审计风险的成因,并对如何防范审计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公告制度   审计风险控制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受人事或组织部门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任、转任、转岗、免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对其原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开展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以监督、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以来,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提高了领导干部财经管理水平和高校经费的使用效益,但是同时伴随着高校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利益关系深化、审计环境复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不断凸显。在众多的审计风险中,由于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而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审计公告制度,是指审计机关就所实施的重要审计项目的内容、程序、过程、结果、举报方式等,采用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的制度,包括公开审计情况及结果与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并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等。审计公告制度增加了审计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审计的责任风险。本文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视角分析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和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