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23 期
总第 591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内部控制好的公司业绩一定好吗——基于沪深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

作  者
王爱娟

作者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郑州 450046

摘  要

      【摘要】本文基于陈汉文(2010)评出的内部控制评分前100强公司,通过相关行业与公司规模寻找配对样本公司,从代表公司业绩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两个方面,将选取的六个评价指标用因子分析法合成为衡量公司业绩的综合因子,进而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100强公司的业绩要显著好于配对公司的业绩。这为内部控制的企业价值增值功能提供了直接的经验证据。
  【关键词】内部控制   代理理论   公司业绩

      一、研究背景
  人们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内部控制记录文件已经不再只是企业的内部资料,而是被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的重要信息。早在1991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法案》,要求资产高于两亿美元的金融机构管理层提供内部控制有效评价报告,同时要求此类金融机构“聘请独立审计师出于鉴证之目的而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并报告结果”(刘玉廷,2010)。2002年,基于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美国又出台了对上市公司影响深远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颁布引发了全球对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热潮,从而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强制披露的法制化进程。该法案其中最为严厉的302条款和404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将内部控制报告纳入年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