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解析

作  者
韦秀长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准则”),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租赁日的确定、初始直接费用计量等方面有一定变化。笔者就新、旧准则的差异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作一分析。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总则。新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并做出了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①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②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③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