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9 期
总第 41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解析

作  者
丁自明

作者单位
银川市商业银行

摘  要
  金融资产转移及其涉及的终止确认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随着企业结构化融资交易(比如资产证券化、信托、债券买断式回购等)创新步伐的加快,这方面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之前我国没有单独的关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规定散见于《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规定中。这次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和《国际会计准则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考虑到我国实际,分为4项具体准则。它主要应用于金融企业,填补了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特别是衍生品交易会计处理)的空白,为我国金融企业开展衍生金融业务、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业务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