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第 08 期
总第 41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广告费税前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作  者
方飞虎

作者单位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广告投入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战略性支出。广告费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宣传的摊销费用,是企业经常发生的一项费用。因此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可以全额计入成本,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但鉴于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绝对数额或相对数额都可能较大,而且企业长期的广告宣传可能为企业带来品牌效应,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税前扣除广告费的条件及标准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企业必须按税法规定计算扣除广告费。广告费税前扣除的情况比较复杂,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掌握“三个条件”
  事实上,广告费税前扣除有其比较严格的前提条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