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企业的影响

作  者
刘 洪

作者单位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 230601

摘  要
      【摘要】2009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尽管税率不变,但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本文介绍了白酒消费税调整的基本内容,并对白酒企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作了分析。
  【关键词】消费税调整   计税价格  白酒企业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税款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品种、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单一环节征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征收消费税,综观世界各国税制,绝大多数国家对消费品课征的消费税为“选择性消费税”,各国征收的范围一般不会涉及所有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而是根据各个国家调节经济需求有选择地征收消费税,即只选择部分特定消费品课税,把消费税作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消费政策和分配政策的特别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