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3 期
总第 545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中需注意的问题

作  者
赵月丽

作者单位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需注意的问题一:债务重组概念的涵盖范围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债务重组业务实质。
  实务中经常误操作把所有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作为债务重组事项。应该注意,债务人未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偿还属于一般性的债务清偿。企业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清偿,有关的会计核算应遵循清算会计原则。仅有符合债务重组定义中的限定条件的债务清偿才属于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