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15 期
总第 691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考试
经济法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作  者
郭守杰

摘  要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借款到期后,乙银行一直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   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2. 无权代理人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该合同   B.如果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该合同
3.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来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4. 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5年。1年后,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承租人乙。不久,乙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   B.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C.丙有权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5. 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人民法院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人民法院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第一份买卖合同有效,第二份买卖合同、第三份买卖合同均无效
6.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实际损失15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7.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8.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理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B.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C.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D.经理可以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
9.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规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下列关于该年度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出资尚未缴足,公司不得分配利润   B.甲应分得4万元,乙、丙各3万元   C.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   D.甲、乙、丙应平均分配
10. 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11. 下列关于股东或者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