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8 期
总第 670 期
财会月刊(下)
金融与理财
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与建议

作  者
李 杨

作者单位
(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河南平顶山 467000)

摘  要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中小企业在拉动农村经济增长、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当前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信贷配给视角对创新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行探讨。
【关键词】信贷配给   农村中小企业   融资方式现状   融资渠道

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全国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更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的战略意义。近几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引致的世界性经济疲软的影响,农村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如何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好地发挥农村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已成为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过于单一,且融资成本过高。当前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依然存在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过高、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情况。尽管农村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过度依赖银行金融机构,然而许多银行金融机构却不愿意向农村中小企业放贷。造成这种尴尬局面主要受农村中小企业自身财务核算不规范、信用程度较低且经营生产风险较大等影响。在农村,很多中小企业在成立之时甚至没有向政府相关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备案、获得相关的批准,或者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身管理不规范、未来发展潜力不足;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由于资产信用度较低,且缺乏必要的抵押资产,造成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资金支持时遭到拒绝。此外,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权限高度集中,使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出现了真空;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不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普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形成融资成本过高的局面。
2. 农村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依然表现出以内源融资为主的趋势。受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单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成本较高等原因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采取了向企业关系人借贷以及自筹等内源融资的方式。内源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向职工集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二是中小企业向相关关系人借贷来筹集资金。而后一种融资方式由于往往以高出市面或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的利率才能实现,因而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无形中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财务成本。目前,在许多地方,农村中小企业内源融资已经成为扩大其自身经营规模的主要渠道之一。
3. 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获得融资的支持力度有限。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而言,很多农村中小企业通过信用担保体系获得支持的力度有限是因为当前中小企业信用制度设计与实施还存在诸多不规范和不完善,且担保机构自身资金实力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中小企业实际资金需求,没有真正发挥担保机构的应有作用;很多担保机构在资金构成方面也存在过分依赖政府资金的问题,资本型的商业担保和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所占的份额极低,违背了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在担保机构的经营过程中,资金补偿机制、 风险管理机制均存在操作性问题。
4. 通过民间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整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建设滞后的影响,以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成本过高且融资渠道不畅通的影响,一些地方地下融资市场异常活跃。中小企业为了能够更顺利地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维系正常的运转和发展,往往会放弃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资金支持,而将视线转向地下民间融资市场。当前,我国对于民间融资方面的立法规范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尚未形成较为规范的约束管理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资本进行融资的风险。尽管通过民间融资能够确保农村中小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资金支持,且门槛相对较低,但是一旦发生融资风险,特别是欺诈性的融资风险,受当前立法不健全等影响,往往给这些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
二、信贷配给条件下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途径
1. 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展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大力支持和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支持、引进、推动担保公司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在信贷配给条件下,对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顺利获得贷款的各种瓶颈和不足,可以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给与的信贷支持途径予以解决。在大力支持和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政府可以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自然企业法人或其他性质的社会组织投资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打破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于依赖银行以致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
二是成立农村中小企业集群式样的中间组织,规范和协调农村中小企业之间的资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常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建立的集群式样的中间组织是采取“抱团取暖”的一种战略措施,是完全建立在彼此信任与彼此承诺的基础之上的。政府中小企业服务管理部门、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应做好牵头工作,组织当前农村中小企业参与,不断规范中小企业之间的信誉与承诺关系,提升参与合作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程度和社会信誉程度。例如,可以成立农村某个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商会、行会,通过这些中间组织协调和规范会员企业的信息,提高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资产运营、项目投资的透明度,通过这些中间组织加大银行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了解程度,进而缓解银行与农村中小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贷配给不公。
2. 积极探索适合农村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对于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拓宽融资渠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不同于大型金融机构,它与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之间往往更容易结成一种彼此依赖、同生同存的依赖关系,更容易以较低的交易成本与农村中小企业建立一种资金合作关系。
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准入机制,本着从地方金融实际出发的原则,建立形式多样、便利管理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例如,可以成立县级商业合作银行、农村村镇合作银行、社区银行等,也可以从农村中小企业地缘特征入手,综合发挥行业协会或商会的作用,成立社区性质金融机构,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区域人脉关系和地缘关系,成立地方性中小金融组织。
同时,在农村成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时,应高度重视农村中小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的软环境。例如,农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可以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和评估,将评估效果通过农村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中小企业的信用资料和必要的信息,或者采取建立“关系型信贷”模式,使中小金融机构与农村中小企业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有效降低农村中小企业违约的可能性,减少中小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及资金管理风险。
3. 政府层面要加大对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规范、引导与治理力度。不可否认的是,在信贷配给条件下,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在有效缓解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推动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当前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方式方法和形式等依然存在诸多不规范、不科学的环节,一旦发生纠纷,中小企业利益很难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因此,政府层面应加大对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规范,要积极引导农村合作投资、互助基金、民间信用等各种金融组织,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民间资本进入融资市场的规范和机制。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照加大开放力度、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的原则,积极开辟民间资本的多种投资渠道,给民间资本提供用武之地。同时,政府要加大对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治理与管理力度,不断理清思路、拓展方式、规范管理、科学监管,有效避免金融风险。如,可以通过运作成立本区域内的基金管理组织,统一规范和管理民间分散的资金。政府还应当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民间资本的监管力度, 有效防止金融欺诈, 降低金融风险,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4. 农村中小企业应当从自身入手,加强自身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积极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对于农村中小企业而言,在信贷配给条件下,必须高度重视自身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从自身条件入手,提高对自身社会信誉、信贷信誉、经营管理、产品质量、财务管理、信用意识等方面的认识,注重提升和强化自身的融资信贷信用意识。农村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入手,加大自身管理力度,不断规范、诚信运行,加大在财务管理上的规范化运作,降低由于财务资料和管理漏洞而导致的融资信贷风险。同时,农村中小企业要积极采取“走出去”战略,努力开发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在信贷配给条件下,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必须转变传统思维下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渠道,积极增强自身的直接融资能力。
三、结语
信贷配给条件下,农村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由于自身原因而形成的融资难问题。提高信贷配给条件下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必须积极扩展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完善、适合农村中小企业信贷需求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政府层面要加大对民间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引导与治理力度;同时,农村中小企业应当从自身入手,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积极树立良好、诚信的社会信誉。
主要参考文献
1. 丁凯.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财务与金融,2010;2
2. 马红霞.信贷配给下的河北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
3. 杨令芝,周艳.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与创新.特区经济,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