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论企业财务目标之修正——对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的反思

作  者
王爱华(教授) 刘 扬 张承承

作者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青岛 266510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通过对“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的反思,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一个现代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必须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要和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否则最终只能使企业价值贬损。
  【关键词】企业价值最大化   相关者利益   员工利益   社会责任

      对于企业的财务目标,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利润最大化观点认为,利润能够代表企业新创造的财富,利润越多说明企业的财富增加得越快,也越接近企业的目标,所以它应作为企业的根本追求;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观点认为,作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扩大财富,所以股东财富最大化就是企业的目标。除此之外,目前较有代表性的企业财务目标还包括:经济效益最大化、综合现金净流量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长期资本增值等。
  以上观点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企业财务管理的不同特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经过实践检验,上述观点还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市场风险等因素,极易导致企业片面追求利润、产生短期行为。至于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目标,也有一定的缺陷,因为股东财富最大化需要通过股价—— 一种企业难以控制的价格最大化来实现,其不确定的因素很多,显然很难考量。更重要的是,这种企业目标模式没有很好地考虑到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