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1 期
总第 569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浅析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会计核算

作  者
曹文芳

作者单位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 430074

摘  要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债权性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①贷款和应收款项;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某项金融资产具体应划分为哪一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金融资产的分类应是管理层意图的如实表达。
  如果企业对某项债权性投资主观上没有继续持有的意图或客观上没有继续持有的能力,那么企业对该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是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重分类日,按该项债权性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二者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