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4 期
总第 530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公允价值会计的改进——兼顾稳健性

作  者
赵鹏飞

作者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公允价值会计将未实现利得盈余化,无疑会影响财务报告的盈余信息质量,本文认为,对公允价值波动的处理应遵循稳健性原则,并应不断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从而使公允价值会计得到改进。
  【关键词】公允价值 稳健性 盈余化 全面收益观

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遭到了金融界前所未有的激烈责难。面对金融界的指责,会计界以“公允价值好比体温计”予以回应,事实上,公允价值会计问题较之体温计复杂得多,本文拟对公允价值会计及其改进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允价值信息的特征与局限性
  1. 公允价值是一种假设的、未实现的理想交易状态下的价格,具有非客观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AS32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情况的各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 SFAS157 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IASB与FASB的定义并无实质性区别,但F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更加具体、严密。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假设的理想交易状态下的价格,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很难达到这种理想状态。SFAS157 将估价技术所使用的参数分成了三个层次,公允价值也相应被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参数,是指在计量日报告主体有能力获得的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不需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参数,是指第一层级参数之外可以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和负债的参数,如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不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报价、非当期报价和由于时间或参与者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报价等;第三层级参数,是指资产和负债的不可观察参数。IAS32的规定与之类似。显然,估价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允价值并不一定公允,第三层级参数的应用甚至可能成为管理层操纵业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