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注册会计师违反诚信的经济学分析

作  者
陈向阳 彭 捷 杨 林

作者单位
广州

摘  要
      诚信是指诚实不欺,恪守信用。以美国安然事件、我国银广夏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会计舞弊案的发生,使注册会计师诚信出现危机。本文对注册会计师违反诚信的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找出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诚信缺失的深层原因,以供探讨。
  一、经济学契约理论对诚信的解释
  契约即合同、合约或协议。法国《民法典》把契约解释为一种合意,依合意,一个人或数人对其他人或数人承担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经济学中的契约比法律上的契约在概念内涵上更为广泛,它将所有的市场交易都看做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契约,不仅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也包括默认契约。诚信属于一种非正式契约(默认契约),只能采取非正式约束(如价值观念、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的方式来保证缔约各方同时受到约束。非正式约束是正式约束的扩展、细化和补充,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则和某些团体内部制定的行为规则。这种非正式契约的存在可以减少交易中的衡量成本和实施成本,节约了交易费用,因而对资源配置来说是一种帕累托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