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财务舞弊与审计应对策略

作  者
阚京华

作者单位
南京

摘  要
      一、财务舞弊与审计目标
  财务舞弊是指用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给舞弊人带来经济利益,而最终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的故意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故意违反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等。财务舞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侵吞资产;二是做出欺诈性财务报告。侵吞资产是指组织内的雇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财务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使组织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做出欺诈性财务报告,通常是指管理当局舞弊。
  审计与生俱来就与反舞弊有着紧密的联系,舞弊目的和形式的变化,决定了审计目标和重点的变化。
  最初的审计目标就是反舞弊,着眼于查处管理者侵占资产的舞弊行为,以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1940年至1960年期间,审计目标的重点是放在确定财务报告的公允性上,而对查找弊端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对舞弊进行调查也是因为它影响了财务报告陈述的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