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11 期
总第 383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若干问题探讨

作  者
季资荷

作者单位
浙江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  要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设置的问题
      在住房公积金存款类科目中,设有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主要反映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取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结算;增值收益存款主要反映管理中心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管理经费支出的结算。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中心一般都在两家以上银行开户,且在每个银行都有两个以上的账号。这样既分散了资金,不便于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又因两个存款科目的分设给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年度结息和销户支取中往往要在两种资金之间进行划转。其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净收入分为风险准备、专项应付款和未分配增值收益,三者的合计为增值收益存款,与住房公积金存款一样都是管理中心可以使用的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很难将两种存款予以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已不分设银行存款与专用基金存款,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应与《企业会计制度》相衔接。如把住房公积金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合并在“住房公积金存款”科目内核算,这样既减少了银行存款的开户,简化了会计核算,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