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财会月刊(6期)
财会电算化
用友ERP U8环境下售价法核算的受托代销业务处理

作  者
龙海燕

作者单位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成都611743

摘  要

摘要】 在用友ERP U8环境下,受托代销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存货按售价法核算时,受托代销业务的处理就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要正确处理这类业务,需从初始设置到日常受托代销业务处理,以及期末处理进行全过程的分析。本文在用友ERP U8.72环境下进行了全面的验证分析。
【关键词】 用友ERP;受托代销;售价法;差异率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06-0100-4受托代销是一种先销售后结算的采购模式,对于受托代销业务,零售商业企业多选择按“售价法”核算,其商品收、发、结存均按售价计价。受托代销业务结算有两种方式,一种一种是视同买断,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本文针对用友ERP U8中同时启用总账、采购、销售、库存、存货、应收、应付多个子系统,存货系统按仓库核算,计价方式为售价法核算的情形下,对受托代销业务的处理按视同买断方式做全面分析,以供学习和参考。
一、初始设置
1. 只有在建账套时“企业类型”选择为“商业”或“医药流通”,系统才能处理受托代销业务流程。
2. 在采购管理或库存管理系统中选择“启用受托代销”,在“存货核算系统—初始设置—选项”中选择核算方式“按仓库核算”;控制方式选项中勾选“差价率计算包括本期暂估入库”、“期末处理登差价账”。
3. 科目设置:将“1321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改为“受托代销商品”,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设置“暂估应付款”和“应付货款”两个二级科目,其中应付货款设置为受控于应付款系统、暂估应付款设置为不受控于应付款系统。
4. 增加仓库档案为“受托代销仓”,计价方式选择为“售价法”。
5. 在存货档案中录入相应的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必须具有“受托代销”、“外购”属性,要使存货可供销售,还需选择“内销”或“外销”属性。设置为受托代销商品的存货不能用于非受托代销商品的采购业务。
6. 增加收发类别为“受托代销入库”和“受托代销出库”,采购类型为“代销商进货”,销售类型为“批发销售”。
7. 设置存货科目、存货对方科目,用于生成凭证使自动带出科目,如图1所示。

8. 账簿都应有期初余额,为保证其数据的连贯性,假设本公司的库存、存货系统有期初数据,采购管理中也有受托代销期初业务,初次使用时,应先进行设置,并注意存货科目与总账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匹配。
(1)受托代销期初业务需要在采购管理的“采购入库”|“受托代销入库单”中录入期初采购入库单。首先录入业务一的期初采购入库单,业务类型选择为“受托代销”,其次录入业务二的期初采购入库单,其处理类似业务一。
业务一:2014年12月20日,收到奥尔马女表20只,单价800元,入受托代销仓,奥尔马表厂委托代销。
业务二:2014年12月28日,收到奥尔马男表30只,单价850元,入受托代销仓,奥尔马表厂委托代销。(3)存货核算。期初余额:录入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系统“受托代销仓”期初数据,设置存货科目编码为“1321受托代销商品”。女表的销售单价为1300元,男表销售单价为1400元,如图3所示。

 

 

 

 


期初差价:“受托代销仓”存货期初差异计入“1407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如图4所示:

 

 

 

 

 

存货核算系统中录入“期初余额”、“期初差异”后,需进行期初“记账”。
(4)总账系统中与受托代销相关的科目期初余额应匹配为:

 

 

 


二、受托代销业务处理
受托代销业务是指商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的委托为其代销商品的行为。这种业务的程序为:签订合同—委托方发货—售出后反映收入,开具清单交委托方—委托方开具发票—与委托方结算,并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受托代销结算单。具体业务流程如图5所示。

 

 

 

 

 

 


采购管理暂估业务,ERP U8中对于以前月份暂估,本月报销的非受托代销采购业务,在收到采购发票时,进行结算成本处理,系统提供月初回冲、单到回冲、单到补差三种方式供用户选择,以进行暂估业务处理。而受托代销采购业务,不论是本月暂估还是以前月份暂估的入库单,系统均采用“单到补差”的方式,处理方法为:查找对应的单据记录,自动生成调整单,由用户确认记账;如果用户选择取消记账,则生成的调整单不记账,返回未报销状态。生成的调整单中的金额,用户不能修改,只能确认或取消。对于入库单与发票的金额差异,在入库单记账并完成“结算成本处理”后,自动生成“入库调整单”,调整金额记入受托代销差价账中,形成一笔差异调整;最后在存货系统根据调整单生成凭证。一张采购入库单生成一张调整单,如果一笔受托代销业务只结算一部分,可以进行一部分暂估报销处理,调整单的金额为报销部分的差额。
三、案例分析
假设本公司在第一步初始设置完成后,发生以下两笔业务。下面进行具体分析处理。
(一)业务1
2015年1月8日,本公司将期初受托代销的奥尔马女表20只、男表30只,销售给烟台市大山百货公司,双方协商订购价为女表1000元、男表1200元,当日开具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ZY000125),对方已于当日全部提货,并以现金支票结清全部款项。31日,本公司与奥尔马厂办理结算,结算单价为女表750元、男表700元,奥尔马表厂给我公司开具了专用发票。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分析:本笔业务属于期初已收到代销商品,本期开票直接发货的普通销售业务,可以直接开具销售专用发票,由销售发票生成销售发货单、销售出库单,确认收入、收取价税款。月末与委托方办理结算。业务处理流程如下:
(1)在销售管理系统中取消“普通销售必有订单”和“销售生成出库单”,设置新增发票默认为“参照发货”。
(2)8日,在销售管理系统中开具销售专用发票并现结,再“复核”。
(3)8日,在销售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销售发货单。
(4)8日,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参照发货单生成销售出库单,并“审核”。
(5)8日,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审核应收单(选中“包含已现结发票”),制单并传递至总账系统。生成凭证:借:银行存款65520;贷:主营业务收入56000(20×1000+30×1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20。
注:“受托代销仓”计价方式为“售价法”核算,其实际成本在期末处理时计算,月末才能结转销售成本,业务2中的处理相同。
(6)31日,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采购结算(受托代销结算),录入发票号,选择采购类型为“代销商进货”,修改奥尔马女表、男表的“原币无税单价”为750元、700元。单击“结算”按钮,自动生成受托代销发票、受托代销结算单,并提示“结算完成”。
(7)31日,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结算成本处理。
(8)31日,在应付款系统中审核应付单,制单并传递至总账系统。生成凭证: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36000(20×750+30×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120;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42120。
(二)业务2
本公司受托代销奥尔马表厂的奥尔马手表。2015年1月18日,收到奥尔马表厂发来的奥尔马女表800只、男表800只,单价分别为750元和880元,入受托代销仓。20日,广州东山百货公司向本公司订购奥尔马女表500只、男表500只,双方协商订购价为女表900元、男表1000元。本公司于22日开具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ZY000126),对方于当日提女表500只,男表尚未提货。31日,本公司与奥尔马表厂办理结算并支付款项,2015年受托代销的奥尔马女表结算单价780元,不含增值税,奥尔马表厂给我公司开具了专用发票。
分析:本笔业务属于本期收到代销商品,本期先开票后发货(同开票直接发货)的普通销售业务,月末与委托方办理结算。业务处理流程如下:
(1)18日,采购管理系统中,增加业务类型为“受托代销”;采购类型为“代销商进货”、“税率为0的到货单”,“保存”并“审核”到货单。
(2)18日,库存管理系统中参照到货单生成(受托代销)采购入库单,“保存”并“审核”入库单。
(3)18日,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生成凭证。借:受托代销商品2160000(800×1300+800×1400);贷:商品进销差价856000,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1304000(800×750+800×880)。
(4)22日,在销售管理系统中开具销售专用发票并“复核”。
(5)22日,在销售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销售发货单。
(6)22日,将库存管理系统中的销售出库单修改奥尔马女表出库数量为500只,“保存”并“审核”销售出库单。
(7)22日,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审核应收单,制单并传递至总账系统。生成凭证:借:应收账款1111500;贷:主营业务收入950000(500×900+500×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1500。
(8)31日,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采购结算(受托代销结算),录入发票号,选择采购类型为“代销商进货”,修改奥尔马女表的“结算数量”为500,修改“原币无税单价” 为780元。单击“结算”按钮。
(9)31日,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结算成本处理。
(10)31日,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审核应付单,制单并传递至总账系统。生成凭证: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39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300;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456300。
(三)期末处理
(1)31日,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进行期末处理,选择相应的“受托代销仓”,点击“确定”后,出现“差异率计算表”,再点击“确定”按钮,出现“差异结转单列表”,待验证数据正确,最后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期末处理完毕!”,如图6、图7所示。售价方式核算时,系统自动调整本月对应入库单据上存货的入库成本差异,本期入库差异=原入库成本差异+调整差异。
综合差异率=(期初差异+本期入库差异-本期出库调整差异)/[期初(售价)金额+本期入库(售价)金额-本期出库商品调整成本]×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商品销售额×综合差价率
(2)31日,存货核算系统中生成入库调整单、结转销售成本、差价处理的相关凭证,见图8。
根据“入库调整单”生成相应调整凭证:
业务1中奥尔马女表发票金额(即受托代销结算金额,下同)为20×750,入库单金额为20×800,差异额为20×750-20×800=-1000(元),生成凭证:借:受托代销商品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1000 。
业务1中奥尔马男表发票金额为30×700,入库单金额为30×850,差异额为30×700-30×850=-4500(元)。生成凭证:借:受托代销商品 45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4500 。
业务2中奥尔马女表发票金额为500×780,入库单金额为800×750,只结算了一部分即500只,差异额为500×780-500×750=15000(元)。生成凭证:借:受托代销商品15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15000。
根据销售专用发票,结转销售成本:
业务1中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68000;贷:受托代销商品68000。业务2中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350000;贷:受托代销商品1350000。根据“差价结转单”生成凭证:借:商品进销差价555388.44;贷:主营业务成本555388.44。
四、小结
综上所述,在用友ERP U8环境下,存货按售价法核算的受托代销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其不能按照普通购销业务的制单规则来进行制单。尤其是对受托代销业务暂估处理,系统均采用“单到补差”的方式,需要对差异率的计算进行理解和运用。只有既符合会计准则对受托代销业务的处理要求,又结合ERP U8中业务的处理流程,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本文中受托代销业务处理的内容均在用友ERP U8.72的环境下进行验证并通过。

主要参考文献:
赵建新,何晓岚,周宏.用友ERP供应链管理系统实验教程(U8.7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