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19期)
改革探索
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应如何设立

作  者
宋炳霞,张咏梅(教授)

作者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90)

摘  要

      【摘要】从国内外上市公司来看,内部控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内部制度安排,在解决信息不对称、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梳理了近年来我国内部控制评价政策的发展历程,剖析了“要素观”体系和“目标观”体系两种基础评价体系的设计原理和特点,根据上证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年的数据检验了两种体系评价结果的差别。研究发现,两大体系得分的线性关系极弱,两者之间并没有拟合度较高的函数关系。
【关键词】内部控制;要素观;目标观;评价体系

从国内外经验看,内部控制作为一种有效的内部制度安排,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防止第一类和第二类代理问题、规范企业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更有学者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内部控制还能有效保护投资者权利(杨德明等,2010;杨有红等,2011)、促进企业价值提升(Hammersley等,2007;于海云,2011;池国华等,2013)、提高会计信息质量(Barton和Waymire,2005;张先治等,2011;孙光国等,2012;刘彬,2013)。因此,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具有现实意义,而内部控制质量评价则是内部控制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从近年来我国内部控制评价政策导向看,我国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十分重视。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即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2012年,财政部和证监会又发布了《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随着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掀起了落实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热潮。目前,实务界对内部控制质量的评价主要停留在“有效”、“基本有效”、“无效”等定性评价上,这种定性评价过于笼统,不便于上市公司之间以及其内部的对比评价,也不便于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精细化”管理和考核。为解决这种定性评价的弊端,理论界尝试构建不同的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定量化评价。
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下,国外以内部控制缺陷的有无和数量多少作为衡量内部控制质量的高低的“缺陷观”在国内并没有受到特别推崇。从评价体系涉及内容看,国内主流的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是基于内部控制五要素和五目标而设计的,即“要素观”体系和“目标观”体系。那么,不同的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之间究竟有多大差别?目前,仅有少量文献对其进行了规范对比,少有文献对其进行实证检验。因此,本文对两种讨论最多的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力图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评价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
一、“要素观”体系与“目标观”体系特点分析
“要素观”体系多基于内部控制五要素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设计,“目标观”体系多基于内部控制五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构建。从事件发展顺序看,“要素观”评价属于过程评价,“目标观”评价属于结果评价。因此,无论从评价体系的内容还是评价期间看,“要素观”评价体系和“目标观”评价体系都有本质的区别。
“要素观”的支持学者包括徐程兴(2008)、李斌(2009)、周小燕(2012)、陈关亭等(2013)、冯丽丽等(2014)。他们认为,内部控制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无法控制企业外部环境风险,因而内部控制只要在设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上有效,就达到了内部控制的最终目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也指出内部控制仅能对企业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持续改进的过程。因此,“要素观”评价也是一种期间评价。
“目标观”的支持学者包括张兆国等(2011)、朱辉等(2013)、张玉兰等(2014)。他们认为,不同企业的内部控制重点不同,倘若找到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范式来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方案的拙劣,显然非常困难。企业内部控制的实践证明,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制定固然很重要,但是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样重要。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只是内部控制有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才能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如果对于一个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则只会事与愿违,可能导致内控失败。如果企业没能制定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内部控制执行中能够克服原有制度的不足,那么还是有可能最终实现该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对于企业而言,内部控制的过程设计和执行都将体现在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结果上,因此“目标观”评价也是一种时点评价。从评价工作开展的难易程度看,“要素观”评价体系往往涉及大量定性评价指标,极易受评价人员的主观性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较差,且评价体系复杂,工作量大,成本也较高。“目标观”评价体系往往涉及的是定量指标,很少需要评价人员的主观判断,评价结果可靠性更强,且评价体系简单,收集方便,成本也相对较低。
综上,“要素观”评价体系和“目标观”评价体系各有利弊,那么两种体系究竟差别多大?选择不同的评价体系会对评价结果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揭示两者在量上的差异,本文先将两大评价体系量化,再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进而分析两者的函数关系。
二、“要素观”体系与“目标观”体系实证对比
1. 样本选取。为排除异质性影响,本文选取2013年上证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剔除2013年上市以及数据不全的样本,最终得到475家样本。本文的研究数据一部分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一部分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网站等的公开信息,包括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文件、2013年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审计报告、上市诚信档案、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等。
2. 变量度量。本文根据“要素观”评价体系和“目标观”评价体系的特点,分别设置了三个层次指标体系,如表1、表2所示。其中“要素观”评价体系涉及战略、经营、报告、合规、资产安全五个层面,“目标观”评价体系涉及内控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层面。根据两大指标体系计算得出的内部控制质量指数分别记为ECI、OVI。在计算ECI、OVI指数时,二级指标采用极值处理法无量纲化,一、二级指标权重通过算术平均法确定。
3. 描述性统计分析。
(1)样本总体描述性统计分析。样本总体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ECI指数的最大值为0.980,最小值为0.340,平均值为0.722;OVI指数最大值为0.853,最小值为0.393,平均值为0.647;ECI指数方差为0.017,OVI指数方差为0.004。综上,ECI指数得分跨度和整体波动性大于VOI指数得分跨度和整体波动性。
(2)ECI、OVI指数按照省份进行描述性统计。按照省份描述性统计的平均值排名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ECI、OVI指数的省份排名差别很大,如ECI指数中排名第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在OVI指数排名中排在第9位,ECI指数中排名第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OVI指数排名中排在第18位。
(3)ECI指数和OVI的指数Spearman相关性分析。ECI指数和OVI指数Spearman相关性分析如表5所示。ECI指数和OVI指数相关系数为0.145,在0.0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但由于系数较小,ECI指数和OVI指数的相关性较弱。

 

 

 


(4)ECI指数和OVI指数曲线估计分析。本文对ECI指数和OVI指数进行了曲线估计分析,部分结果如表6所示。虽然除二次项函数、立方函数外,其他函数的F统计量均在15以上,对应的P值为0,但是所有模型的可绝系数均在0.03至0.05之间,即ECI指数仅有3% ~ 5%的变动可以被下述模型所解释,各个模型的拟合优度均很低,即ECI指数和OVI指数的关系均不太符合线性函数、对数函数、逆模型、二次项函数、立方函数、符合函数、幂函数、S型函数、增长型函数、指数函数、Logistic函数。从右图中也可以看出ECI指数和OVI指数点较为分散,仅有少部分点落在上述函数附近,这也能说明ECI指数和OVI指数并没有较为规律的函数关系。

 

 

 

 

 

 


三、结论
对上证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第一,在运用“要素观”评价体系和“目标观”评价体系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进行量化时,“要素观”体系得分跨度和整体波动性往往大于“目标观”体系得分。第二,因“要素观”评价体系和“目标观”评价体系的着眼点和内容大相径庭,“要素观”得分和“目标观”得分也有所差异,所以在对各个省份的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进行评价时,各个省份排名差异较大。第三,“要素观”得分和“目标观”得分之间线性关系十分微弱,两者之间并没有拟合度较高的函数关系。因此,在选择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评价体系时,不应仅仅将视线局限在体系本身的选择上,还要结合评价主体性质、评价目的、成本效益、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而选择适用的评价体系。
实际上,“要素观”评价体系与“目标观”评价体系并不是相互独立的,每个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都得益于多个要素的支持。内部控制要素的设计和运行有效虽不一定能使内控目标必然实现,但可为内部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而内控目标是企业内部控制结果的最直观表现。对于社会评价而言,应既关注眼前的控制结果又关注企业长期发展环境,构建“要素观”与“目标观”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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