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7 期
总第 631 期
财会月刊(下)
改革发展
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财富效应分析

作  者
王俊韡(博士)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济南 250100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济南 250014)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2004 ~ 2006年发生控制权转移的109家目标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其2001 ~ 2009年的年报数据,使用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CROA)作为公司绩效代理指标,从全样本控制权转移前后、控制权转移方式、控制权转移程度三个方面研究控制权转移带来的财富效应。结果发现:控制权转移能给公司带来明显的财富效应,表现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明显改善,且在较长时间内稳定而显著;而且,有偿转让和部分转移带来的财富效应明显高于无偿划拨和全部转移。据此提出实践中要加强控制权有效转移,避免使用无偿划拨和全部转移,同时要并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关键词】 控制权转移   配对样本检验   独立样本检验

 1993年深圳保安并购延中实业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第一起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事件,继此之后,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数量不断增加,每年的并购交易额迅速增长。但控制权转移到底能否为股东带来财富效应,始终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焦点。
一、研究假设与样本选择
控制权市场是一个重要的资源配置场所。如果控制权市场有效,那么通过控制权转移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目标公司价值,充分体现控制权的价值。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控制权转移能为目标公司带来财富效应,目标公司绩效在控制权转移后能够得到显著改善。
我国的控制权转移并不都是市场化的结果,其主要存在两种方式:有偿转让和无偿划拨。控制权有偿转让,依赖于有效的股权定价机制;控制权无偿划拨,则完全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安排。显然,有偿转让方式的市场化程度高于无偿划拨,对资源的配置效率高于无偿划拨。因此,有偿转让方式对公司绩效的改善应该优于无偿划拨,能为目标公司带来更大的财富效应。因此,提出如下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