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9 期
总第 44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学术交流
论会计公正的三个层次及其实现路径

作  者
杨兴龙 孙芳城(教授)

作者单位
重庆工学院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

摘  要

   【摘要】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社会公正”成为舆论导向,“会计公正”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简要综述,在此基础上立足于会计实践进行扩展,构建了会计公正由弱势到强势依次提升的三个层次,并分别对其实现路径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程序理性   弱势公正   半强势公正   强势公正

    一、对会计公正的探索
  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影响利益分配的特性,很早便有国外学者开始关注会计公正的问题。1941 年,司可托便在《会计原理基础》一文中明确指出:会计程序必须公平地对待一切利益集团;会计数据应当是公允、无偏见的;财务报告应毫不虚假地、真实地陈述。其后斯帕塞克进一步认为,公正概念在会计理论方面的影响更为深远。亨德里克森也认为,会计理论上的道德标准应将重点放在正当、真实和公允上。 随着公正伦理在会计理论研究中的深入,公正伦理对会计准则和实务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英国1985 年修订的公司法要求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必须做到“真实公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9 年修订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也明确提出“真实和公正概括或公正地反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0年8月通过公平披露制度,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公开财务信息时,对证券分析师和中小投资者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