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18期)
工作研究
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内在动力的实证分析

作  者
朱广印1(副教授),王晓宁1,李燕茹2

作者单位
1.青岛理工大学经贸学院,青岛266520;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北京100070

摘  要

  【摘要】通过实证分析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同其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探求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与其盈利间是否相关、如何相关,从而确定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的推行上有无内在动机。结果表明,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对银行的财务绩效具有积极影响,而且这种利好关系在长期内更为明显。
【关键词】绿色信贷;内在动力;博弈论;成本效益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18-0068-6一、引言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进行供给侧改革、实现经济结构转型这一具有深远意义的课题成为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出于对强国致富的强烈愿望,我国的经济政策偏重于追求更快的增长速度。然而,这种“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结构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问题使得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甚至演变成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很多地区出现了严重、持续的雾霾天气,这促使广大民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更加密切。如何协调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银行业作为经济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可持续发展规划中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都极其关键。2003年年中,世界十大知名银行签署了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问题的金融业基准——“赤道原则”。2007年7月底,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推出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该项指导性意见旨在敦促银行部门积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把以“绿色信贷”为主题的金融业改革与创新推广下去,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2016年2月,央行、发改委、银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工业信贷产品创新,改进工业信贷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能效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
当前,绿色信贷在理论和政策层面得到了充分重视,实践中规模却相对较小。本文针对绿色信贷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屡遇瓶颈的境况,在从博弈论和成本效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用2008年以来的数据对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内生动力进行实证检验,以促进商业银行盈利、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立足点,为绿色信贷的实施提供支持。
二、基于博弈论角度探讨绿色信贷实施动力
本文假设污染企业的投入和产出既定,充分考虑现行环保法治体系下企业和银行的不环保行为可能遭受的监管部门的处罚对其支付函数的影响,建立如表1所示的完全信息下静态纯策略博弈模型,并对商业银行与污染企业的损益进行说明。

 

 

 

其中:ER1为污染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的生产收益;ER2为污染企业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融资获得的经营收益;C为污染企业节能减排设施所花费的成本;A为污染企业采取节能减排生产得到的政府设备补贴;BR1为银行对节能减排企业发放贷款后的经营收益;BR2为银行对传统“两高”生产企业发放贷款后的经营收益;BR"为银行将贷款抽离出污染企业而转投其他企业的收益;BC1为污染企业被查处后商业银行因贷款无法收回遭到的损失;BC2为污染企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使商业银行蒙受的经营损失,也可能为机会成本;F为污染企业不采取低碳生产受行政查处应交的罚金;R为绿色信贷为银行所带来的无形收益。
在实际中,多数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并不知悉企业将采用何种生产方式,但会把对方的策略选择当作是已经给定的,而且不考虑自己的决策对他人决策所产生的影响。因此银行与企业的决策可以认为是同时做出的,本部分所讨论的博弈类似于囚徒困境的博弈分析。
根据表1,从污染企业的角度分析,如果企业获得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却依旧采取传统“两高”式的生产方式,那么企业会在获得“高利润、高回报”的同时,面临着受到减排监管部门惩处的风险。如果企业选择以节能减排的方式进行生产,它要耗费的成本是由于生产方式的转变所需要追加的设备投资等,而基于我国目前的环保政策,企业为节能减排而增加的成本可以获得一部分政府补贴。此时污染企业的决策取决于污染导致的惩处金额和增加的节能减排设备投资并扣除政府补贴部分的相对大小。当ER1-C+A<ER1-F时,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会继续采用传统“两高”生产方式;当ER1-C+A>ER1-F时,企业会转变生产方式,选择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如果污染企业没能获得银行贷款,依然选择进行传统“两高”式生产,那么企业必须承担从其他渠道融资的更高的融资成本(体现为经营收益的减少,即ER2<ER1)以及可能受到的环保监管部门处罚的损失。如果企业选择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则企业需要增加环保设施投资并会因被迫选择其他融资渠道而面临经营利益受损,但企业会因支持环保而获得政府补贴。在这种情况下,ER2-C+A与ER2-F的相对大小决定企业的经营策略。当ER2-C+A<ER2-F时,企业会维持原有的生产方式;当ER2-C+A>ER2-F时,企业会转变生产方式,采取节能减排生产模式。
由以上分析可知,不论银行做出何种决策,污染企业决策的关键都在于因节能减排所增加的成本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同受到监管部门惩处致使的利益损失之间的权衡比较,即C-A与F的大小。当C-A>F时,企业会选择节能减排生产方式;反之,则维持传统“两高”生产方式。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对“两高”企业的处罚力度远小于企业为节能减排需增加的成本,而政府的环保补贴也是微乎其微的,即C-A>F。在这种现实下,无论银行如何决策,污染企业的占优策略都是维持传统“两高”生产方式。因此,只有加大对污染企业的不环保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促使污染企业自觉转变生产方式,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这可以被认为是基于政府等监管机构推动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外在动力。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当企业以传统“两高”方式进行生产时,如果银行选择向其提供信贷支持,则能获得贷款收益,但同时会面临因污染企业被查处后而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如果银行决定不向其提供贷款,污染企业将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银行会因此丧失部分贷款收益,但能获得将这部分资金投向其他企业的收益,另外银行还会获得因实施绿色信贷所带来的社会声誉提升所带来的无形收益。当企业选择节能减排的生产方式时,如果银行选择为企业提供贷款,那么银行不但会获得正常的贷款收益,还能获得上述无形收益;而如果银行不贷款给企业,其收益显然要剔除无形收益部分,对银行来说,这显然是不明智的。因此,商业银行决策的关键在于当企业采取传统“两高”方式进行生产时的信贷策略的选择。因此,BR2-BC1与BR"-BC2+R的相对大小决定了银行的信贷策略。当BR2-BC1>BR"-BC2+R时,银行应选择向污染企业提供贷款;当BR2-BC1<BR"-BC2+R移项有R>BR2-BC1+BC2-BR"时,即银行因实行绿色信贷所创造的无形收益大于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收益与可能遭受的贷款损失或风险之差加上银行退出“两高”企业的损失与其将该部分贷款转投向其他企业的收益之差时,银行会选择不向污染企业提供贷款,也就是说实行绿色信贷是银行的占优策略,这便是商业银行具有实施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所在。
三、基于成本效益角度探讨绿色信贷实施动力
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来研究绿色信贷实施的可行性,其原理是:如果实施绿色信贷给商业银行所带来的效益大于为了实施它所耗费的成本,那么该项策略就是可行的,而且绿色信贷所带来的净效益大,越有利于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商业银行就可以据此确定一个实现最大净效益的最优信贷水平。
根据经济学原理,随着绿色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带来的总效益也不断增加,但在边际效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下,总效益增加的速度会逐渐变慢,甚至会出现负增长;而实施绿色信贷的前期投入很大,随着绿色信贷规模的扩大,总成本会因规模经济的出现而降低,在绿色信贷业务量达到一定数量后总成本开始不断增加,而且增长的速度会越来越快。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总效益(TR)和总成本(TC)如图1所示,A、B为损益平衡点,在绿色信贷业务上,商业银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条件为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即MR=MC,此时Q为最优绿色信贷业务量。

 

 

 

 


从商业银行开始筹划实施绿色信贷到绿色信贷规模达到q1之前,银行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曲线如图2所示。

 

 

 

 

商业银行在推行绿色信贷的准备阶段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绿色信贷审批程序、完善和细化绿色信贷项目分类的具体标准以及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等,因此,在商业银行开始筹备实施绿色信贷直至实地实施并实现q1的业务量的这一阶段内,商业银行付出了较多的成本而只获得了很少的效益(见图2)。也就是说,短期内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方面基本会入不敷出,这便是商业银行不愿意主动实施绿色信贷的原因。
从图1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保本点为A和B,那么在A、B所对应的绿色信贷业务量q1与q2之间,银行都是能够盈利的。这一阶段银行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如图3所示。

 

 

 


                  

从图3来看,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渐甄成熟,绿色信贷规模也逐渐扩大,银行的边际收益持续递减,而边际成本持续增加,并在Q业务量下实现MR=MC,即实现了银行利润最大化。因此,长期内,实施绿色信贷必会带来商业银行福利的增加。这便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了动力。
从理论上讲,最优绿色信贷业务量是可以估算出来的,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成本和效益并不能全部用货币来衡量,因此Q只能作为一个理论值,而难以成为实践意义上的量化指标。
四、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1. 变量选取与变量含义。在因变量的选取上,通过查阅衡量商业银行财务绩效的众多指标,发现净资产收益率、托宾Q值、总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增长率这四项最为常用。由于后两者反映的是商业银行资产运营效率和经营规模扩张速度,而托宾Q值侧重于考察企业的认可度和企业价值,并且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实施绿色信贷的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故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银行盈利的因变量。同时,考虑到各家银行年份之间的可比性问题,本文最终选用了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自变量选取绿色信贷规模,本文将其划分为两个维度:节能减排贷款占比(用X1表示)和“两高一剩”退出贷款占比(用X2表示)。数据来源于各商业银行的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对于不能获取数据的个别现象,本文做了缺失值处理。
为了确保建模的合理性和精确性,本文选取银行资产规模、存贷比、不良贷款率作为控制变量,分别以年末总资产的对数、存贷比、不良贷款率作为衡量指标。各变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及含义如表2所示。

 

 

 

 

 


2.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本文从2015年标准普尔公司公布的以资产排名的中国商业银行排行榜中选择前10位银行2008 ~ 2014年的60组观测值作为分析样本。这10家商业银行包括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5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GS) 、建设银行(JS)、农业银行(NY)、交通银行(JT)、中国银行(ZG)和兴业银行(XY)、中信银行(ZX)、浦发银行(PF)、民生银行(MS)、招商银行(ZS)。选择2008年及以后的数据是因为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是从2008年才开始实施绿色信贷的。银行的财务指标数据来源于各银行年报,绿色信贷相关数据来源于各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利用SPSS和 Eviews等软件进行数据存储、初步计算及面板数据模型的检验和分析工作。
3. 实证模型构建。在建立回归模型之前,用Eviews软件进行了F检验和 Hausman检验,综合二者的结果,本文最终确定选用个体固定效应回归模型进行估计分析。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ROEit=αi+β1X1it+β2X2it+γ1LNTAit+γ2LDRit
+γ3BLRit+εit   (i=1,2,…,10; t=1,2,…,6)
上式中:ROEit表示第t年i银行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α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截距项;βm(m=1,2)表示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γn(n=1,2,3)表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二)实证检验
首先,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认变量的平稳性,目的是避免因非平稳变量而导致的伪回归现象。其次,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从总体上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最后,对面板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1. 单位根检验。单位根检验的原假设是“变量存在单位根”,如果接受原假设,则认为变量是不平稳的,应进一步进行协整或序列变换;如果拒绝原假设,则认为变量是平稳的,可以直接进行进一步的回归分析。
使用面板模型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方法可以分为相同根下的检验方法和不同根下的检验方法,本文在这两类方法中各选取一种,即选择LLC检验和Fisher-PP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该面板模型内的变量序列均平稳,因此可直接进行进一步的回归分析。
2. 描述性统计。表4为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从中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放比例平均来说并不高,节能减排贷款占比的均值为3.73%;“两高一剩”退出贷款占比平均也较低,均值为3.33%;不良贷款率的平均水平较低,均值仅为1.07%;存贷比变动幅度较大,各商业银行之间参差不齐。总体来看,我国绿色信贷实施的范围不够广泛,实施力度也不够大。
本文用SPSS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该表给出了相关变量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从中可以看出:存贷比与 ROE正相关;银行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与ROE负相关。商业ROE正相关,与前文理论分析的结论一致。但由于绿色信贷相关指标与其他变量也存在着相关性,因此还需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进一步予以检验。

 

 

 

 

3.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借助于Eviews 6.0软件,选择运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对面板数据进行分析,表6给出了个体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

 

 

 

 

 

 

 


4. 回归结果分析。从模型回归的结果来看,可决系数R2为0.6084,表明模型可以解释因变量大约50%的变化;从显著性检验来看,在这6个指标中,X2、BLR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X1、LDR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LNTA的系数不显著。
衡量绿色信贷规模的指标节能减排贷款占比(X1)和“两高一剩”退出贷款占比(X2)的系数分别是0.4442和-0.9530,即X1每上涨一个单位,ROE将会上升0.4442个单位,而X2每上涨一个单位,ROE将会下降0.9530个单位,且这两个变量的系数分别在5%和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会显著影响银行财务绩效。值得说明的是,增加节能减排贷款能促进银行盈利水平的提升,这与前文所论述的“随着绿色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将会不断增加”的结论一致;清退“两高一剩”贷款却对银行盈利有不利影响,与前述结论大相径庭。这主要是因为“两高一剩”企业往往是高利润率行业,商业银行从这些企业中清退贷款在短期内会造成银行利润的大幅度下滑。由于我国绿色信贷起步较晚,本文研究的时间跨度只有6年,长期情况下是否会改变这一局面犹未可知,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除银行资产规模(LNTA)之外,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不良贷款率(BLR)与银行财务绩效(ROE)显著负相关,因此严控不良贷款率一直是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理念。存贷比(LDR)对ROE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看上去有悖常理,但其实我们所理解的“存贷比越高,越有利于银行盈利”是有条件的,即保证充足的流动性。本文的样本数据来源于我国规模最大的10家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的存贷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处于很高的水平。存贷比过大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流动性不足的银行很难保证安全性和盈利性,这便是央行制定存贷比上限的原因。另外,银行资产规模(LNTA)对ROE具有正向影响,说明规模经济在银行业也是存在的,但这种影响并不显著,这从经济学原理上也解释得通: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且超过某一限度后,再继续扩大就会因产生过高的管理成本而影响盈利能力。因此,银行为了提高盈利能力而盲目地扩大资产规模是行不通的,关键在于对“度”的灵活调控,维持最适宜规模。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绿色信贷能够从融资层面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同时,这也是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其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分析其实施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通过建立商业银行与污染企业的静态博弈模型,得到了纯策略纳什均衡(继续传统“两高”生产,不贷款)。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不环保行为的处罚金额较小,而远远小于污染企业治污的成本。对于银行来说,也需要有相关的部门来对其经营活动的环境风险进行监管,为其不环保行为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不利于社会福利的博弈均衡。
第二,对银行财务绩效与实施绿色信贷的规模的实证分析发现,绿色信贷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考验。机遇体现在:商业银行节能减排贷款与其财务绩效正相关,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不仅承担了社会责任,而且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并且提高了声誉,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考验体现在:清退“两高一剩”贷款对银行财务绩效有负向作用,这是由于“两高一剩”行业普遍会创造较高的利润,也就意味着银行能从这些企业获得更加丰厚的利益,在单纯考虑盈利的基础上,商业银行理应放贷给高利润行业,但这样做会加剧环境问题,也无法适应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同时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遇到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矛盾、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重视长期利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相信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会愈来愈明显。
(二)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所遇到的问题,结合本文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 法律和监管层面。首先,立法及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应制定更加详尽的绿色信贷实施细则来为商业银行的政策落实提供指导,形成完整的绿色信贷法治体系,改变目前稍显混乱的局面。其次,政府等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环保违规行为的管控,真正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最后,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推行状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为绿色信贷的实施提供外在动力。
2. 实施主体——商业银行层面。第一,商业银行应该深刻认识到实施绿色信贷的重要性及必要性,避免利益短视行为,将可持续观念融入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第二,商业银行应该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清醒地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为其所带来的无形收益,做到兼顾利益和道德;第三,商业银行应建立起绿色信贷长效管理机制,设置专门的机构对绿色信贷进行审核和管理,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等。
3. 环境利益相关者层面。舆论、媒体及各类环保公益组织应加大宣传力度,对社会公众进行绿色教育,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此外,实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借助舆论和市场的力量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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