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1 期
总第 563 期
财会月刊(上)
商榷意见
对《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核算再思考》一文的异议

作  者
任 玲

作者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财会月刊(上)》2010年3月刊出的冷琳同志的《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核算再思考》(简称“冷文”)提出,将专门借款的利息计提(支付)与闲置部分取得的收益(损失)分别处理,在计提(支付)利息时扣除专门借款闲置部分收益(损失则不需扣除),将利息费用分别资本化或费用化,至于闲置部分的收益(损失)则另作处理,并举例说明,例中将闲置资金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对此,笔者提出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