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 11 期
财会月刊(11期)
金融·保险
非寿险责任准备在损益表的体现

作  者
王 春1,祝锡萍2

作者单位
(1.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10003;2.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杭州 310032)

摘  要

     【摘要】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确认与计量不同于其他负债,保险公司需要遵循中国保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责任准备金。准备金与保费发展速度,与公司的计提参数又密切相关,本文重点介绍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在利润表的体现。
【关键词】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众所周知,保险公司的经营与普通企业不一样,其特点是:业务发生在前,主要成本支出发生在后。保险公司的经营者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公司对客户的负债究竟是多少?准备金计提如何影响企业利润?本文就此来谈谈非寿险责任准备金。
一、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分类
非寿险准备金就是指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用于支付未来赔付所应预留或准备的资金。准备金的具体分类如右图所示。

 

 

 


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和实例
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在年内承保时收取的保险费,只能叫做入账保险费,它是针对承保危险的全部责任的。事实上,在会计年度末,当年承保的保单可以分为“未赚”和“已赚”两部分。“未赚”部分保费所对应的保险责任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目前,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二分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一法、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或者其他更为谨慎、合理的方法评估非寿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实例:一张保单保费为3 650元,假设保单的风险是均匀分布,假如在会计年度末,此保单还有150天到期,则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 500元(10×150)。
2. 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单的“已赚”保费所对应的保险责任称为“未决赔款准备金”,在上述实例中,这张保单在会计年度末的已赚保费为:3 650-1 500=2 150(元)。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为已出险但是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又可分为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以及理赔费用准备金三项。
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利润表的体现
根据《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6号) ,会计准则与法定准则的区别简要概括如下:未决赔款准备金:考虑风险边际(法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的2.5%);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同时考虑未来的现金流和首日费用,会计未到期=法定未到期×会计未到期的系数。其计算方法见表1。
会计未到期提转差对当年利润表的影响,主要考虑保费增速与会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系数等因素的影响。从表2可以看出,假设公司的保费增速下降,会计未到期提转差为-3.75亿元,当年已赚保费增加3.75亿元。因此看非寿险保险公司的利润表,尤其要关注保费的增速对利润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假设公司的保费增速下降,再下调会计未到期系数,会计未到期提转差为-4.15亿元,当年已赚保费增加4.15亿元,从而影响利润4.15亿元。
四、未决赔款准备金在利润表的体现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保险公司都有一定数量的未决赔案。发生未决赔案的原因是在保险事故的 、报告和理赔之间存在时间“延迟”,延迟时间少则几天,多则数年。
从表4可以看出,假设公司估损偏差保持稳定性,则对利润的影响为0,假设上年估损较充足,当年报表估损又显著不足,如情景三,会计已发生已报告提转差则为-6.15亿元,从而增加当年利润6.15亿元。
综上分析,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对利润报表的影响非常巨大,通过上面案例的分析,希望对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有所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孟生旺,刘乐平.非寿险精算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张树德.非寿险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