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第 7 期
总第 683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常见的不规范记账做法

作  者
荣树新(副教授)

作者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长沙 410151)

摘  要
当前一些会计教科书对会计技能操作的描述和示例不规范,在会计教学中也带来了一些困惑。例如记账凭证空行划线注销、记账凭证的承前页和过次页、年底“结转下年”等,本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一、记账凭证空行划线注销方法
记账凭证空行划线注销不规范做法常见于通用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中。由于这两种记账凭证均有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两栏,在空行划两条斜线(左边借方金额栏一条,右边贷方金额栏一条)注销时,常见不规范做法是左边那条线从借方金额栏最后一个数据下一行开始划到合计行的上一行止。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据此,通用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空行划线注销的正确做法是:如果划两条斜线,则应以右边(贷方金额栏)斜线为基准划东北—西南向平行斜线(或两条等高“S”线);如果划一条东北—西南向长斜线,则可避免上述不规范划线方法。总之,不管是划几条斜线注销,有数字的行就不是空行,斜线不能划到有数字的行。
二、记账凭证的“承前页”和“过次页”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及以上记账凭证的,涉及记账凭证的承前页和过次页问题。常见不规范做法有:只有上页的过次页行没有下页的承前页行;只有下页的承前页行没有上页的过次页行;或者这两行都没有。
笔者认为规范的做法是,上一页记账凭证填写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借方金额合计或(和)贷方金额合计数,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即合计行)和下页记账凭证第一行有关金额栏内,并在上页记账凭证的“合计”处(即合计行)注明“过次页”字样,在下页第一行的总账科目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再继续填制本张记账凭证直至完成。
这样有“启下”、有“承上”,完整、严谨;同时在总账科目栏注明“承前页”字样,既使记账凭证美观又可避免因他人添加科目给会计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年底“结转下年”的做法
年底结账,有余额的账户“结转下年”时五花八门:
1. 在结计“本年累计”的下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并将年末余额以相反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如为借方余额,则记入贷方栏,如为贷方余额,则记入借方栏;这一行的借贷方向栏注明“平”,余额栏注明“0”的符号,并在这行的下端划两条通栏红线以示“封账”。这种做法易混淆发生额和余额,又让人误解为该账户年末余额是0,同时破坏了该账户年度记录的完整性。
2. 年度结账时,有余额账户的“本季合计”下一行的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或“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方、贷方和余额各栏计算并填写本年发生额及余额,并在该行的下端划通栏双红线。这种做法实质是“本年累计”与“结转下年”不同时间不同性质的事务合并,不可取。并且如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就无法“结转下年”;如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就没有“本年累计”,不科学。
3. 年度结账时,有余额账户的“本季合计”下一行的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在借方、贷方和余额各栏计算并填写本年发生额及余额,再在这行下端划通栏双红线,下一行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并将余额抄入这行的余额栏。这种做法不科学,结转下年行的余额多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年度结账时,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第(三)款规定,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可见,年底有余额账户结转下年的规范做法是:在结计“本年累计”后,在“本年累计”行的下端通栏划双红线,并在“本年累计”行的下一行的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即可。这样做既简单,又保持了年度发生额和余额的正确、完整,避免误解。年度结账不需要填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没有余额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