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4 期
总第 676 期
财会月刊(下)
审计与CPA
内部审计独立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作  者
庄 莹(博士)

作者单位
(厦门理工学院商学院 厦门 361024)

摘  要

【摘要】 本文以2010 ~ 2012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及其独立性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对盈余管理存在显著影响,隶属组织层级越高的内部审计部门越能够抑制公司的盈余管理,即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 内部审计   独立性   组织隶属模式   盈余管理

一、引言
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的最基本职能,而对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的衡量和确认更是其监督的主要内容。理论上讲,独立性较高的内部审计部门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盈余管理。但由于内部审计部门设立及其组织隶属情况的数据难以获取,迄今鲜有研究对上述结论予以证实。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统称《内控指引》),倡导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评价意见。2008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随后,财政部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细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监督措施,即对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要进行审计,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以上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或在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该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健全情况及自我评价,或者单独公告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稽核监督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其设立及组织隶属情况必然会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有所体现,这为本文关键数据的获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本文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外输出会计信息的载体,是会计信息需求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主要依据。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不仅是高质量会计、审计准则的产物,更依赖一个具有支持作用的基础机制来运作,以保证准则能够被准确地理解和严格地运用。作为公司财务报告的最初检验者,内部审计有必要对财务报告进行严格审核,预防违规行为,从而提升财务报告质量。
盈余管理是指经理人员通过构造交易及运用会计中的主观判断事项对财务报表进行修饰,使得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业绩进行误判的一种操作行为(蒋义宏,2002)。而盈余管理会影响那些有赖于会计数据合同执行的结果(Healy and Wahlen,1999),会干预财务报告的正常形成。盈余管理既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会计利润产生影响,也有违反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虚构交易,对会计利润进行操控,既有合法行为也有违法行为。而违法的盈余管理就形成财务报告舞弊,会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严重的损害,影响相关利益方的决策。
盈余管理的动机不同,进行盈余管理的企业管理者就会采用不同的方法操纵财务报告。研究盈余管理动机的文献很多,主要有资本市场融资说、管理报酬契约说、债务契约说、政治成本说等观点。Watts和Zimmerman在合著的《实证会计理论》一书中就曾提出上述假设,他们认为管理当局出于奖金多少的考虑会操纵盈余,为避免超出债务限定性的比率也会操纵盈余,甚至为了避免政治麻烦也会操纵盈余。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会利用自己掌握的经营管理权和占有的私有信息进行内部人控制、操纵利润,不惜牺牲股东的利益,而对外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信息,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内部审计则是实施监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并确定和调查那些可能造成虚假财务报表迹象的最好的控制系统。内部审计师在组织中拥有独特位置,熟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企业经营条件和内部控制环境、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程序、有能力确定和估计标志虚假财务报表的信息。内部审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预防财务报告的违规行为和员工偷窃行为(Hansen,1997)。内部审计师通常会在预防、确定和纠正虚假财务报表中的事前积极主动地开展“免疫工作”,以减少虚假财务报表的产生。虚假财务报表经常由高于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层操纵提交。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内部审计师可能变得对舞弊迹象十分警惕和敏感。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师会进一步验证虚假财务报表的线索,并将情况报告给企业内部相关部门,以进一步确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这样,就有可能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可能性与盈余管理程度呈负相关关系。
对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国内外学者也有过不少论述。国内学者陈武朝(2010)认为,独立性是评价内部审计有效性的首要关注点。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隶属关系决定了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程度。国外学者Wallace和Reutzfeldt(1991)研究发现,内部审计独立性差的公司的财务报告出错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对于有效减少财务报告的错误十分关键。Hermanson(2002)认为,受审计委员会领导的组织结构,最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同时可使内部审计成为治理结构的一部分。Lightle和Bushong(2000)认为,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其组织关系应该受审计委员会领导,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组织地位,保证其有充分可利用的资源。James(2003)认为,当审计委员会而不是高管层作为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上级时,内部审计更有可能发现错弊,并更为积极地上报发现的错弊。Ka Plan and Schultz(2006)调查发现,当内部审计发现或怀疑财务报表有舞弊时,会通过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途径,争取由内部审计部门继续调查的可能性比较大;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控制力越强,内部审计在追踪舞弊事件上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二者之间联系的紧密度能够营造一个更良好的控制环境。可见,内部审计独立性越高,越可以改善控制环境、减少财务报告错误、提升财务报告质量。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低。
三、研究设计
(一)盈余管理的度量
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证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中存在严重的盈余管理现象。无论盈余管理是增加或降低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含量,都不是一种好事,因为盈余管理本身就增加了公司的潜在风险。Eli等(1998)通过评价各个操控性应计模型揭示盈余管理的有效性,他们认为,盈余操纵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增加了企业可能的风险。因此,公司的盈余操纵程度越高,财务报告的质量也就越低。
由于公司的盈余管理难以实际观察,因而现有的研究主要通过操控性应计项目(Discretionary Accruals,以DA表示)对其加以衡量。对于DA的估计,国外学者建立了多种模型,研究发现,截面Jones模型估计的操控性应计数能够有效地反映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DeFond and Subramanyam,1998等;Bartov et al.,2001;Kothari,2005)。夏立军(2003)对多个盈余管理计量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使用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采用线下项目税前总应计数作为因变量估计特征参数的分行业截面Jones模型,能够更有效地揭示公司的盈余管理。本文使用Jones模型对操控性应计数(DA)进行估计,具体计算方法分三步:第一步,分行业对模型(1)进行OLS回归,取得特征参数β1,β2,β3的估计值;第二步,将β1,β2,β3的估计值代入模型(2)计算线下项目税前总应计中的非操控性应计数NDA;第三步,将计算所得的NDA代入模型(3)估计出操控性应计数DA。具体模型如下:
      =β1(      )+β2(           )+β3(       )+εt (1)  
NDAt=[β1](      )+[β2](           )+[β3](       ) (2)  
DAt=      -NDAt (3)  
式中:GAt代表t期线下项目税前总应计利润,即GAt=EBXIt-CFOt;EBXIt为t期经营利润;CFOt为t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t为t-1期末总资产;△REVt为t期与t-1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差额;PPEt代表t期固定资产总额;NDAt为经过t-1期期末总资产调整后的t期非操控性应计数;TAt代表t期包含线下项目的总应计利润,即TAt=NIt-CFOt,其中NIt为t期净利润,CFOt为t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DAt代表经过t-1期期末总资产调整后的第t期操控性应计数。
(二)模型与变量
为了证实检验前述假设,本文采用多元回归方法对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与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进行检验。实证检验模型如下:
|DA|=β0+β1IA+β2Lnasset+β3Lev+β4ROA+β5CDO+β6Growth+β7Big4+ε1 (4)  
|DA|=β0+β1IAposit+β2Lnasset+β3Lev+β4ROA+β5CDO+β6Growth+β7Big4+ε1 (5)  
式中:β0为截距项;β ~ β7代表各变量的系数;ε为残差项;|DA|是通过Jones模型计算的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代表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用|DA|取代DA可以克服盈余管理计算正负抵消的影响,从而更准确地反映盈余管理的真实程度;IA表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情况,若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取值为1,否则为0;IAposit表示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组织隶属关系,根据上市公司现有的四种组织模式分别进行赋值:若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取值为1,隶属于总经理取值为2,隶属于董事会或其下设审计委员会取值为3,同时隶属于董事会和管理层则取值为4。
本文选取了影响盈余管理因素的6个控制变量,具体定义如下:①控制变量Lnasset:代表公司规模,用期末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②控制变量Lev:代表资产负债率,用期末总负债除以期末总资产表示。③控制变量ROA:代表总资产收益率,用期末净利润除以期末总资产表示。④控制变量CFO:代表经期初总资产调整后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用经营现金净流量除以期初总资产表示。⑤控制变量Growth:代表成长性,用(主营业务收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表示。⑥控制变量Big4:代表上市公司是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作所审计,是则取值为1,否则为0。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到《内控指引》实施初期,许多公司未能自觉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样本缺失较多,因此本文选取较近的2010 ~ 2012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已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可见,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制性设立的,并且统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这与主板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制度环境差异较大。基于此,本文选择2010 ~ 2012年深沪主板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包括: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情况、组织隶属关系情况均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系手工收集完成;其余财务数据来自于CSMAR数据库。在剔除中小板公司、金融保险业上市公司、数据缺失与异常的样本公司后,模型(4)2010 ~ 2012年分别获得了1 286个、1 290个、1 295个样本观测值,模型(5)2010 ~ 2012年分别获得了894个、997个、1 036个样本观测值。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与单变量分析
表1、表2分别列示了2010 ~ 2012年我国沪深主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立及组织模式的分布情况。以2010年为例,在手工收集的1 286家上市公司2010年的年报中,有1 025家公司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占总样本的79.70%,其中又有894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隶属关系。

 

 

从表2可以看出,在2010年894家披露内部审计组织隶属关系的样本中,有62家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同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工作,占6.94%,这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最高,但目前所占的比例还相对较小。而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直接向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共有607家公司采用这种模式,占67.89%,说明上市公司倾向这种组织模式。另一种主要模式是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总经理,所占比例为23.04%。而内部审计部门向财务部门报告的公司比例为2.13%。

 

 

 

 

从2010 ~ 2012年样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模式变化情况来看,同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的公司逐年小幅增加,所占比例逐渐接近10%。隶属于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报告所占比例约占75%,是目前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最主要的一种组织模式。而向总经理、财务部门报告的公司比例逐渐下降,合计比例不超过15%。可见,同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隶属于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模式的主要趋势,隶属层级越高,独立性越强,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表3系样本观测值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检验变量IA的均值为0.86,表明绝大多数样本公司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变量IAposit的均值为2.93,说明样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主要为董事会和总经理两种模式。

 

 

 

 

表4列出了变量之间的Pearson及Spearman相关性检验结果。从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可以看出,变量|DA|与变量IA在10%水平上负相关,但不显著;与变量IAposit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表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隶属组织的层次越高,其地位越高,内审计的权威性就越高,就能比较有效地抑制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其余各个解释变量间的相关性并不强,其中相关度较高的是:资产规模与资产负债率、“四大”事务所的相关系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总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但这并不会对模型的实证结果产生偏误影响,大多数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都小于0.3,说明回归结果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二)多元回归分析
表5列示了运用多元回归分析2010 ~ 2012年样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立情况对盈余管理影响的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模型(4)的整体拟合度较高,检验变量IA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盈余管理是一种隐性的主观故意的盈余操纵,内部审计人员由于专业胜任能力等原因难以发现;二是包括盈余管理、财务报告舞弊等在内的报表操纵往往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可能由于隶属层级较低等原因难以揭示。

 

 

 

 

 

 

 

表6列示了样本公司2010 ~ 2012年内部审计部门组织模式对盈余管理影响的结果。在模型(5)中,检验变量IAposit的系数为负,并且2010年在10%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2011年、2012年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即内部审计部门隶属组织的层级越高,其独立性就越强、权威性也越高,也越有能力抑制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2。虽然假设1没有得到有力的经验证实,而假设2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但二者并不矛盾,假设2是基于公司已经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前提下对内部审计部门特征的有效性进行的进一步检验。

 

 

 

 

 

 

 

(三)稳健性检验
首先,采用包含线下项目的总应计数度量盈余管理。由于假设1没有得到有力的证据支持,其中对盈余管理的合理度量可能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本文采用包含线下项目的总应计数对盈余管理进行重新衡量。结果发现,在假设1的模型中,变量IA与盈余管理之间仍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其次,改变对内部审计部门组织隶属关系的划分标准,以是否向董事会报告为标准,将同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的模式与董事会及其下属审计委员会报告的模式相结合,归为一类;将隶属于总经理以及财务部门的样本公司归为另一类,对这种二元的赋值进行检验。研究结果与之前得出的结论没有实质上的差异,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相对可靠的。
五、结论
本文基于盈余管理视角揭示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意义。结果表明: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对盈余管理存在显著影响,组织隶属层级越高的内部审计部门越能抑制公司的盈余管理,即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盈余管理程度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组织隶属层级较高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较好地发挥监督职能,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司的盈余管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 Watts R.L., J.L. Zimmerman. 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 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 Hall, 1986
2. Healy P. M., J. M. Wahlen. 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Setting. Accounting Horizons,1999;13
3. 陈武朝.内部审计有效性与持续改进.审计研究,2010;3
4. 郭慧.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治理效应研究——来自中国证券主板市场的经验证据.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5. 黄良杰.浅探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行为.财会月刊,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