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2 期
总第 626 期
财会月刊(上)
学术交流
我国增值税会计准则的制定构想

作  者
邹 昱 王赟超 张曼璐

作者单位
(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南京 210046)

摘  要

【摘要】增值税是我国最大的税种,现阶段增值税会计存在核算方法不合理、处理标准不统一和确认性质有争议等一系列问题,通过构建涵盖相对应的总体目标、特殊定义、适用范围、确认与计量标准和信息披露规范在内的增值税会计准则可以有效改善现状。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   会计准则   构想一、制定增值税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我国增值税制度自1984年正式建立,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如下表所示,增值税占税收总额比从1985年的7.24%上升至1993年的25.41%,取代了企业所得税15.95%的主体税种位置。且在1994年达最高点45.02%后逐渐波动性下降,但稳定在30%以上,至今仍明显保持着最大税种的主体地位,所得税位居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