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5 期
总第 36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监督
国家建设项目中审计决定与合同约定的冲突及对策

作  者
黄贤东

作者单位
江苏扬州大学

摘  要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据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在四川省南部县,李某曾经从镇政府承包了一段公路的施工工程。工程竣工后,由于其施工图纸有所变化,发包方南隆镇政府和承包人一同来到现场,用标杆和皮尺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了实地丈量。丈量后算出李某所承包的这段公路的工程款为112万元,比原来预算的工程款多出一倍。南隆镇政府先行付给李某工程款58万元,剩下的欠款给他出具了欠条。因该项目属国家投资项目,故李某的工程也被纳入了工程决算审计,经南部县审计局审计,作出的审计结论认定李某承包的0.7公里长的公路的工程款为58万元而非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