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谈会计政策选择的纳税筹划

作  者
张艳纯

作者单位
长沙

摘  要
      一、税收契约与会计政策选择
  税收契约是一种单向强制性契约,其权利与义务的界定通过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来进行。若政府作为征税者与每个企业谈判并执行单独的会计契约,必定会付出昂贵的代价,因而政府必须制定税务会计规则,以节约与企业谈判的成本。但由于财务会计规则制定的出发点与税务会计规则不尽一致,政府为节省企业的纳税申报成本,所制定的财务会计规则往往有较大的弹性,即税法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处理,税法没有规定的按会计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且使用了大量的会计数据与会计规则,只根据征税要求进行纳税调整,从而形成了“纳税调整型”的税务会计模式。